網絡支付四方模式的紅利在哪?
文章來源:四九八網絡發布時間:2021-12-13 08:51:37熱度:843Visa是一個半官方、半營利、半非營利、半咨詢、半授權、半教育、半社會、半商業和半政治的聯盟。它不是上述任何一類,卻同時具有所有的特性,它是一個混序組織。”Visa創始人及榮譽首席執行官迪伊·霍克在其回憶錄《隱形Visa:面向未來的混序組織》中如此評價Visa的組織性質。
作為卡組織四方模式的全球推動者之一,它是銀聯的老師,也是銀聯的冤家。支付業傳聞銀聯成立之初,Visa曾派出專家常駐銀聯,雙方在外卡收單、芯片卡推行、國際認證等方面保持著緊密合作。
或直接或間接,Visa影響著國內四方模式的搭建,在迪伊·霍克的Visa“半字九訣”中,多少能看到銀聯的影子,并初步了解卡組織在四方模式中所扮演怎樣的核心角色。而今,中國監管不斷地提及健全網絡支付四方模式,從卡組織或者說清算機構的建立、產業角色位置、職責,以及回顧多年支付行業發展歷史、監管動向,或許能夠明白,網絡支付四方模式該如何健全,會如何完善。
多次提及的網絡支付四方模式
2021年4月,人民銀行召開年度支付結算工作電視會議,會上提及了人民銀行下階段在反壟斷、支付機構條例、反賭反詐、降費等方面的工作計劃,其中還特別提及了“持續規范支付服務市場秩序,健全網絡支付‘四方模式’。”
這是公開且正式場合,人民銀行比較早提及健全網絡支付四方模式的一次。業界甚至已經開始盛傳,人民銀行將推“新四方”的說法。
到9月,在一年一度的“中國支付清算論壇”上,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強調,建立網絡支付“四方模式”是各方在發展中逐步形成的共識。銀聯、網聯要主動發揮清算機構的樞紐、組織、協調作用,會同成員機構合理界定賬戶側、收單側的角色定位,建立健全統一的技術、業務、風控等規則和標準,為實現網絡支付互聯互通奠定基礎。
可以明確的是,人民銀行所需要搭建的網絡支付四方模式,仍然是圍繞銀聯、網聯等清算機構展開。同時也可以判斷,斷直連、備付金集中交存等政策,并沒有完全達成建立網絡支付四方模式的使命,仍然有許多事宜需要“健全”。
我們需要明白何為四方,才能知道人民銀行會如何健全。
四方模式該有怎樣的特性
支付模式的演進,從二方模式、三方模式到現在的四方模式。二方模式可見于現金支付,商戶與用戶便是其中兩方;三方模式,可見于早期美國運通,將發卡和收單集于一身,內部體系形成獨立閉環,當下部分移動支付場景也可能見到三方模式的存在;而四方模式,則是在清算機構體系下,收單機構、發卡機構、商戶、用戶各司其職,其中收單與發卡也常常由一家機構完成,但中間清算或者信息透傳,需要清算機構完成。
從各大清算組織的發展經歷以及運營模式來看,筆者總結以清算組織為中心的四方模式存在一些共性。
互聯互通。無論是收單還是發卡,在清算組織的協調下,市場達到了最大化的互通。Visa是在多家銀行參與下完成;而銀聯在人民銀行指導,金卡工程等政策利好下,打通各大銀行的收單和發卡系統,實現了任何一張銀聯卡,在任一一個銀聯POS上暢通無阻的支付。
各司其職。在清算機構的規則和標準下,收單、發卡、清算、商戶、用戶,任一一方的權益都可以受到保護,同時也各自有一定的義務保證交易的順利完成。一筆交易出現問題,法理上可以很輕松找到責任方。
信息透傳。根據迪伊·霍克的描述,Visa是半政治、半官方的,對于銀聯與網聯來說同樣如此,兩聯同時是人民銀行對支付市場的監管觸手,交易透傳是基礎,同時也是監管底線。即使是本代本交易,雖然不產生清算費用,但交易數據依舊要透傳。
公平與公正。當下的清算網絡也不存在絕對,但擁有相對的公平與公正。如中小銀行與大行,在同一清算網絡中,發卡和受理體驗相差不大。再如網聯則提倡“共建共有共享”。
開放統一。開放是指在遵守一定規則的情況下,機構可以自由的參與和退出,并且機制和規則足夠透明,在技術標準和業務上統一。
從這些屬性來看當下的移動支付市場,其實很多問題待解。
當下的網絡支付特征
在談網絡支付四方模式之前,先理解何為網絡支付?
2016年7月執行的《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》定義:
網絡支付業務,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通過計算機、移動終端等電子設備,依托公共網絡信息系統遠程發起支付指令,且付款人電子設備不與收款人特定專屬設備交互,由支付機構為收付款人提供貨幣資金轉移服務的活動。
依托公網、不與專屬設備交互、支付機構提供,這是簡單概述的幾個屬性。
而收款人特定專屬設備,是指專門用于交易收款,在交易過程中與支付機構業務系統交互并參與生成、傳輸、處理支付指令的電子設備。在移動支付盛行之前,多指銀行卡受理終端,而在當下條碼支付終端逐漸向銀行卡終端監管規則靠攏的背景下,條碼支付受理終端也會包含在內。
同時,《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》也規定了,只有擁有互聯網支付資質的支付機構才能為客戶開立支付賬戶。所以很直白的理解,早些時候微信支付與支付寶的所有交易,基本都屬于網絡支付。而在條碼支付終端監管加強之后,部分線下完成的交易則不再屬于網絡支付。
依據人民銀行每個季度發布的支付體系報告,在2020年第一季度,聯網機具數據新增統計只能受理二維碼的掃碼槍、小白盒子、商戶靜態碼等設備,這也間接的說明了部分線下掃碼支付的交易,人民銀行不再將其歸屬于網絡支付。
當然,以更加市場的口徑理解,網絡支付絕大多數情況下,還是指微信支付、支付寶的支付賬戶發生的貨幣轉移活動。
那么當下網絡支付的特征是什么呢?
支付賬戶不互通帶來的割裂。直白的說,就是微信支付與支付寶無法互轉,在傳統的四方模式中,一家銀行可以給網絡內任一一個銀行發起轉賬。當然,這是世界級問題,也是存在爭議的問題。卡基的互通,可以為賬基的互通提供間接的支持。借助卡基的互通網絡,通過提現充值操作,賬基互通其實隱性的實現了,那么直接賬基的互通是否有必要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。
支付場景不互通帶來的割裂。微信與支付寶的碼不能互掃,是最突出的問題,中國的監管層也在推動條碼支付的互聯互通。或許未來會借鑒早期POS互通產生新的收費模式,例如微信掃支付寶收款碼,支付寶作為收單方收取一定費用。互聯互通,是需要代價的。
交易信息的透傳不完全。為了讓交易信息透傳,轟轟烈烈的斷直連帶來了網聯的誕生,但這僅僅是解決了銀行卡與支付賬戶的交易信息透傳,以余額支付為主的本代本交易信息,并不經過清算平臺,這也是中國監管層重點加強監管的方向。
權益的保障存在問題。此前因支付賬戶凍結后難以解凍,某互聯網大廠還出現了跳樓事件,這透露出了在非傳統四方模式下,權益保護制度出現瑕疵,清算機構在其中并沒有發揮仲裁、協調作用。此外,跑分所帶來的全民性、系統性問題,也表明了整個產業鏈并沒有完善的權責體系。
此外,技術標準、業務規范、生態開放等方面,當下的網絡支付環境均存在問題。
新四方的機遇與挑戰
那么監管會如何健全網絡支付四方模式呢?
在范一飛的講話中,一方面要求銀聯、網聯推動健全網絡支付四方模式,制定標準、規范,理清賬戶和收單側角色定位;另一方面,在反壟斷、數據透傳上給巨頭壓力。
結合近期動作,筆者總結了監管在健全網絡支付四方模式中的具體動作。
互聯互通。這是非常明顯、也是非常難推動的事宜,近期騰訊系與阿里系,在掃碼互認和場景支持上,逐漸松口,支持銀聯和銀行的相關應用。這是互聯互通推動的結果,同時也夾雜著反壟斷壓力。
從長遠來看,圍繞過去的四方模式運營邏輯,微信與支付寶最終是支付賬戶和支付場景打通,方是最終版的互聯互通,并且本代本交易實現交易信息透傳。
細化權責。近日新發布的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“《通知》”)也一定程度上為健全網絡支付四方模式出力。如區別個人碼與商戶碼并差異監管,限制個人碼非面對面收款,從制度完善、技術實現等方面打擊跑分行為,就是進一步的細化權責。
《通知》要求,條碼支付受理終端管理,應參照銀行卡受理終端相關規定建立健全管理規則,此外,在信息的報送上,條碼支付終端也被要求參考銀行卡受理終端上報5要素。這是較為明顯的條碼支付終端監管POS化,可以預見未來會有更細的監管規則出臺。
《通知》還要求,特約商戶管理中,無論銀行卡受理終端還是條碼支付受理終端,使用同一套管理體系,需要現場面對面核實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實體特約商戶。間接的增加了支付巨頭的商戶核實責任,可能迫使其對服務商讓利。
另外,今年1月份發布的《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(征求意見稿)》也在細化權責,將支付業務以資金存留和流轉的底層邏輯,劃分為儲值賬戶運營和支付交易處理。在業態表現上,支付巨頭都更趨向于儲值賬戶運營,這也是在明確巨頭的業務邊界。
藉此,在健全網絡支付四方模式的趨勢下,筆者認為監管會向中小支付機構釋放新的產業紅利,當然也是新的挑戰。
互聯互通紅利,目前僅云閃付有明顯受益,其他尚不明朗,也暫不做分析。
對于聚合支付服務商來看,《通知》帶來了明顯的紅利,一方面是要求個人碼替換成商戶碼,另一方面是支付巨頭可能難以直接負擔合規要求,主動或被動的下放責任給服務商體系,這也會帶來更多市場主動權。
從統一的角度來看,未來服務商體系或許將重整,不再簡單的劃分銀聯系、微信、支付寶等服務商,而是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的收單外包備案類似,遵守統一的服務商管理規則。實際上,大多數服務商目前已經是三家業務都會涉足,但缺乏統一而又細化的服務商監管。并且,大概率銀聯、網聯接管支付巨頭部分服務商管理權責。
此外,隨著條碼支付終端監管逐漸向POS體系靠攏,留下了許多暢想空間。例如,銀行卡POS不可網絡買賣,未來條碼支付是否也如此;銀行卡POS檢測更為嚴格,微信支付寶的條碼支付終端是否也會設立類似的,更加嚴格的檢測制度。這會給許多游刃于銀行卡產業、更加熟悉合規要求的終端廠商更多機會,加高行業壁壘。
綜述
總的來說,健全網絡支付四方模式,是以互聯互通、反壟斷為背景,逐漸細化產業權責,理清業務邊界的漫長過程。過去支付巨頭通過互聯網高度集中的市場,會從三方模式到網絡支付四方模式的過度中,不斷釋放給支付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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